盧貝松來台拍攝《露西》1周,媒體、劇組攻防搞出火氣,《自由時報》引發的爭議包括28日報導〈盧貝松停拍?胡扯〉、〈拍片比較偉大?暴力就是犯法〉等,攻擊劇組。台北市文化局局長劉維公看後震怒,「怎麼能說是胡扯?到底我是文化局長,還是你《自由》是文化局長?他們根本不知道,我們為了斡旋此事,花了多大的功夫!」
《自由》報導「保鑣施暴、拿走記者包包」的說法上,在台協助拍攝的電影製片說:「當時保鑣和自由狗仔衝突,我們人沒在現場,但據保鑣說,《自由》狗仔當時把攝影包丟到保鑣腳邊,保鑣一氣之下把攝影包甩開,與《自由》報導內容不符。」
搶包施暴 各說各話
她說,劇組來台前,完全理解狗仔、媒體會跟拍,但盧貝松沒想到狗仔會如此逼進,讓他倍感壓力。「劇組並非排斥媒體,來台前也已經努力溝通,理性討論是否開放『媒體採訪區』、『發稿』等事宜。無奈劇組已簽下嚴苛的保密條款,與贊助廠商也有商業協定,真的無法先透露。」
劉維公也說,當初促成盧貝松來台拍攝新片,是依照一般電影協拍規定,北市府盡力居中協調,礙於雙方有簽訂保密協定,無法詳細說明協拍項目。待劇組完成拍攝離台後會正式公開說明。
劇組愛台北 狗仔除外
當初促成劇組來台取景的台北市電 影委員會總監饒紫娟表示,劇組相當滿意拍片環境,電影製片強調「人們相當友善,我們喜歡台北,但狗仔除外」(People are very nice and friendly. We love Taipei, except paparazzi)。
劉維公說,文化局正積極衝刺參與國際組織,強力宣傳提升國際能見度。待盧貝松劇組離台後,也會開工作會議檢討並加以改進,盼本次經驗成為模式,未來吸引更多國際製作來台北拍片。
中山分局也表示,劇組與跟拍狗仔爆發衝突後,台北市文化局來函希望警方提供行政協助。但因拍攝電影屬於營利行為,警方回覆還是由製作團隊自請義交、保全維護現場秩序,比較妥當。
營利行為 警婉拒護駕
警方強調,一旦發生衝突或有任何不法情事,警方獲報後會立即派員到場依法處理。目前並無派遣警力協助或加強拍攝地點的巡邏工作,也沒有派員保護盧貝松等人的人身安全。
《自由時報》副總編輯鄧蔚偉對文化局回應只簡短表示:「如果是這樣,請文化局公開與盧貝松劇組斡旋交涉的內容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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