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達一年的時間,幾乎都自己做自己的,每天刻著一行一行的 Perl 程式碼。在某些因緣際會下,開始有人找我協助公司廣告部的同仁,支援他們在賣網路廣告的時候的技術協助,大部分來說都是幫他們寫程式,然後佈署上線等等。
當初廣告部與設計部,兩個部門劍拔奴張,經常吵架。設計部的人永遠都在抱怨廣告部的業務亂答應客戶無理的要求,不然就是抱怨需求一直變來變去的。而廣告部的業務也很無奈,因為客戶有要求,他們為了接單又不得不答應客戶。重點是,業務部與設計部由於彼此專業背景不同,所說的話,感受的「邏輯」通常會有點出入,經常有溝通不良的情況,所以兩個部門經常合作的不太順利。我隸屬於工程部,負責技術支援,是較為後段的支援單位,一定是業務把需求搞定,然後請設計師設計畫面與切版,最後才到我這邊套版寫程式。照理說,我應該不太有機會介入他們兩個部門之間的戰爭,但我卻無意間卻介入了。
我並不是代表工程部去跟他們一起吵架,也沒有要揹黑鍋然後十倍奉還的劇情,而是站在一個「協助溝通」的角色,幫助他們兩個部門進行溝通。由於工程師對網站建置的細節瞭落指掌,無論對主機資源的限制、程式邏輯的實作都比較清楚,所以業務部的人通常會先來問我某某功能可不可行,然後才會去請設計師設計版面。有時候,設計師說做不到時,廣告部業務還會推說是我說可以的(ㄟ...好像有點背黑鍋的跡象),這時我就要出面解釋原因,通常設計師都會聽我的,因為問題在於「溝通」,而不在於「邏輯」,業務就算腦子裡的邏輯是對的,但說出來卻經常是漏東漏西,讓對方「覺得」是錯的,這點我的幫助就很大,因為工程師總是掌握了較多的細節。
也由於我在大學時累積的接案經驗,我對網頁設計的領域也知道不少,所以設計師在做網頁時,也會經常諮詢我的意見,所以我跟設計部的許多同仁都很熟,經常交流想法。想當年我在大學的時候,因為經常要幫老師設計網頁,一年可以買一兩萬的設計類書,像是 Photoshop 與 corelDraw 之類的影像處理書籍。可以想見,當時業務部與設計部的人,都很喜歡找我合作,也因此認識了不少朋友,這對我未來創業的幫助也很大。
當時的網路廣告或網路活動,需求都非常簡單,大多都是抽獎、問卷、跑馬燈、輸入表單留下基本資料、...這類的需求,這些東西我剛開始每次都會多花很多時間做,主要原因就在於我不希望我每次做的事情變成重複的工作,那不但會很無聊,我也學不到東西,所以我總是「打掉重練」,每次可能會用不同的想法、不同的架構、不同的程式語言來實作「幾乎完全相同的功能」,因為對我來說「成長」才是工作的目標,並不是「完成工作」。
當我同一個功能做出了 4 ~ 5 個版本之後,我就會開始收斂,找一個自己覺得最滿意的架構,然後未來的相同需求就會開始用這套架構去寫,所以我到後期做案子的速度非常快,有時候一個案子 15 分鐘就完成了,業務部的人都覺得不可思議,因為相同的功能,其他工程師可能要做一天。所以我那時無意間有個口頭禪形成,那就是:「這很簡單啊,我 15 分鐘後寫好給你」,然後真的 15 分鐘就交件了! ^^
這段工作經歷,確實因為自己的付出,得到很多無形的回報,那是當下無法得知的,只知道大家都對我很好。我在日後創業,也得到不少「前同事」的幫助,介紹了很多案子進來,讓公司能在創業初期撐過了一段艱難的時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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